金管會今年仍將持續關注國銀對不動產授信的集中度。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昨(10)日表示,從100年開始匡列17家不動產集中度較高的銀行,到去年11月底,這17家銀行房貸、土建融授信餘額已減少1,878億元,今年仍將維持4大指標,要求銀行繼續調整。

銀行局列出的4大指標包括房貸前10大銀行,房屋貸款占所有放款餘額不得逾30%、非前10大銀行不得逾40%;建築融資前10大銀行,土建融占放款不得逾10%,其餘銀行不逾15%;不動產擔保放款不逾放款70%。至於素地貸款占放款比重若超過同業平均值,去年為4.9%,且一半以上都在央行管制的13區內,也會被要求調整。

不動產相關放款超過4大指標的銀行,100年及101年都會被銀行局發函要求調降,若無法調降就是提列呆帳準備,提存比率為0.5~0.75%,邱淑貞表示,今年仍將維持這4大指標及相關呆帳提存比率,原有17家銀行繼續調整,也會觀察是否有新的銀行出現不動產授信大量增加、超出指標的情況。

邱淑貞表示,就銀行法72條之2的規定來看,銀行房貸及土建融授信比重過高的17家銀行,在99年底房貸及土建融餘額是3.84兆元,到去年11月底已降為3.65兆元,減少1,878億元,個別銀行不動產授信集中度也有顯著改善,目前整體銀行以72條之2的算法來看,占率約24~25%,法定則是30%。

邱淑貞指出,授信集中度管理本來就是銀行風險控管的一環,不僅是針對不動產,對特定產業的授信集中度,銀行局也會觀察;今年將持續不動產集中度的監理措施,銀行若超出4大指標,貸款到期可考慮不再續作,同時存款及放款會增加,資金也可轉往其他放款,進而讓比重逐步下降。

另外如土地銀行為土地專業銀行,雖然不受限銀行法72條之2,銀行局也核定一定比率,要求土地銀行的不動產相關授信不要超出此比率。參考網路新聞工商時報彭禎伶、張中昌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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